祁建雄律师
祁建雄律师
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,确保真实可靠:
1)实名与人脸识别: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;2)执业证照核验: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;3)官方执业信息核验: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;4)手机号验证: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。
广东-广州执业9年
执业年限9
15889974264查看服务地区

服务地区:广州、韶关、深圳、珠海、汕头、佛山、江门...

咨询我
00:00-00:00

执行异议之诉 公司欠薪执行不到,成功追加未实缴出资股东担责·胜诉

发布者:祁建雄律师 时间:2026年09月09日 5人看过 举报

2026-09-09

律师观点分析

民事案件 / 执行异议之诉

一名劳动者与一家茶业公司发生劳动争议,经仲裁调解确认公司分十期支付款项13.6万余元,公司却未按期履行。劳动者申请强制执行,法院通过网络查控及上门调查,均未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,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,追债陷入僵局。劳动者经调查发现:该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,成立时两名股东分别认缴700万元、300万元,出资期限约定在数十年后,公示实缴出资额为0元;更为关键的是,在仲裁调解书作出后、债务尚未清偿之际,两名原股东将全部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,受让股东认缴1000万元同样分文未缴。律师代理劳动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,主张公司已具备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条件,申请追加三人为被执行人。对方辩称转让股权时出资期限尚未届满,股东享有期限利益,转让系合法权利,不存在逃废债务。

律师调取公司工商内档及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,围绕三个层面构建论证:公司经穷尽执行措施无财产可供执行、已终本且不申请破产,完全符合出资加速到期情形,股东期限利益不能对抗债权人;公示实缴为0元,各股东未能举证已实缴;两名原股东系在债务形成后无偿转让股权,属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,应在未出资范围内继续担责。法院全面采纳律师意见,判令追加现任股东在未缴纳出资1000万元范围内、两名原股东分别在700万元、300万元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。本案系适用新《公司法》出资加速到期及瑕疵股权转让责任规则的典型案件,成功破解了"公司空壳化、执行无财产"的维权困局,彰显了律师在执行异议之诉、股东责任穿透领域的专业办案能力,获得当事人高度认可。

 

【律师价值】

该律师未代理本案例

执业广州十载,深耕法律领域多元赛道,核心覆盖合同纠纷、商品房纠纷、债权债务、医疗纠纷、刑事辩护,并新增股权类纠纷、章程合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广东-广州
  • 执业单位:北京市炜衡(广州)律师事务所
  • 执业证号:1440120********09
  • 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、债权债务、医疗纠纷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纠纷
北京市炜衡(广州)律师事务所
1440120********09 刑事辩护、债权债务、医疗纠纷、合同纠纷、房产纠纷